每逢節假日,個別中小學就會出現上課或者補課的情形;為了提高升學率,學校變相設置了重點班……以后,這些行為都可能在禁止之列。日前,江西省法制辦公布《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希望廣大群眾積極獻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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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衡發展
不得分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
“征求意見稿”提出,義務教育是政府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是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住宿費、借讀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文字作業本。
為做到生源均衡,“征求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應當按照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確保教師學科、年齡和職務結構合理,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和薄弱學校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鼓勵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到農村和薄弱學校任職、任教。城鎮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應當具有一年以上農村或者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 入學保障
就近免試入學,不得舉行選拔測試
入學年齡方面,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年齡可以適當推遲。
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免試入學。學校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鉤的考試、測試或者面試,不得將各種競賽、考試成績和各類證書等作為入學條件。學校不得擅自跨區域組織招生。
戶籍所在地入學辦法:具有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接收學生,并向社會公布接收情況。
非戶籍所在地入學辦法:適齡兒童、少年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明和就業證明,以及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 學校安全
學校周邊200米內禁設娛樂場所
“征求意見稿”提出,新建、改建、擴建居民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納入教育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學校建設應當與居民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禁止在學校周邊兩百米范圍內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禁止在學校周邊非法擺攤設點或者從事妨礙教學秩序、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學生安全事故責任劃分有規定
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妥善處理;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與學校通過法定途徑解決,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安全事故責任劃分方面,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學校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 教師隊伍
教師工作日不得到校外兼職兼課
“征求意見稿”提出,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擅自到校外教育機構兼職兼課,不得進行有償家教。
教師編制方面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教師編制,不得安排教師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工作。
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
教師待遇方面,應當建立和完善教師工資保障機制,確保教師工資以及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津貼、補貼按時足額發放,保證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同時,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學校應當關心教師身心健康,每兩年至少組織教師進行一次身體健康檢查。
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布學生的排名
“征求意見稿”提出,應當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建立健全以素質教育為核心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與監測體系、學生評價體系,不得以升學率、考試成績作為評價教育教學和學生的單一標準。
節假日課余時間禁止補課
學校和教師應當改進和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果,不得增加課時和教學難度,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公布學生的排名,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補課,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教育。
每天體育鍛煉一小時以上
學校應當加強體育教學工作,確保體育課時和教學效果;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體育鍛煉一小時以上;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每年組織一次學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和體質測試。
小學生每年社會實踐十天
學校應當加強和改進社會實踐教育,培養學生實踐技能、勞動習慣和創新精神。小學生和初中生每年參加社會實踐的時間分別不少于十天和二十天。初級中等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職業指導教育、職業預備教育或者實用技藝教育。
商業慶典禁止學生“扎場子”
學校應當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組織學生開展文化、科技等活動,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博物館、展覽館、科技館、圖書館和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或者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與各種商業性藝術活動或者商業性慶典活動。
不得以升學率對學校進行排名
減輕課業負擔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應當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
學校應當將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科學安排學生學習時間和課外活動,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
社會培訓機構未經依法審批和登記,不得對外招生;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聘用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