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中學不得辦班選拔小學生
本報訊 近日,北京市教委下發《關于做好2011年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學不得面向小學生舉辦以選拔為目的的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培訓班或夏令營。
按照規定,除豐臺、海淀等區縣學校因抗震加固提前放假外,大部分中小學都將于7月14日至8月31日放暑假。為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市教委要求各學校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不準占用學生暑假休息時間進行集體補課、上新課,不準以學校培訓機構及補習機構等社會辦學單位的名義變相收費補課,而且,不允許中學面向小學生舉辦以選拔為目的的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培訓班或夏令營。
暑假期間,中小學也不得出租、出借教室用于各類補習班。學校可以開放的場所盡可能向學生開放。市、區縣少年宮以及青少年科技館、活動中心等校外教育機構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科技、體育等活動,不得利用現有場館及設施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科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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