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中職教育不得收取學費住宿費以外任何費用
本報訊 教育部網站21日公布了七部門關于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管。《意見》規定將嚴格執行并逐步調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
《意見》要求:以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和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為重點,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格落實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責任,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繼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規范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各級學校主管部門和有關中職學校要加強學籍管理,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嚴格落實中職教育收費、資助和免收學費等政策規定,未經批準,中職教育不得收取除學費、住宿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加強對涉及教育事業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資金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推進審計結果公開。 (雨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