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宗合同糾紛案
2012-05-28 09:57 2012年5月28日今日文教A9版 龔榮 陳為卿
本報訊 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宗合同糾紛案。原告易某與被告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勞動關系。根據調解協議:被告同意一次性付給原告解除勞動關系及因工傷發生的所有費用30000元。
據了解,原告易某于2011年9月14日到被告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有限公司的工程項目所在地:樂東縣佛羅鎮龍沐灣工作,當建筑裝飾材料搬運工,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1年10月31日晚8時許,原告和另外七名員工在用升降機運輸和堆放石膏板時,由于被告工程項目負責人張某指揮失誤,造成石膏板倒塌壓傷原告。當天晚上,被告把原告送到樂東縣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經診斷為:原告右第6前肋骨骨折。經過5天的治療但未見好轉。由于當初被告在原告入院時只交了1000元費用,之后拒付醫療費和拖欠工資,造成醫院對原告停止治療,原告被迫出院。為此,原告一紙訴狀將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樂東縣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于近日受理了此案。經過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協議:原告易某與被告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勞動關系。根據調解協議,被告同意一次性付給原告解除勞動關系及因工傷發生的所有費用30000元。
本報記者 邢 凱 龔榮 陳為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