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除法各部分間關系案例淺析
2011-12-08 10:18 2011年12月5日今日文教B3版 李小兵
文/李小兵
教材分析
除法是與乘法相反的運算.在前三年半學生經過大量的整數除法計算和應用題的練習,對除法的意義已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這里在已學的基礎上對除法的意義及乘、除法各部分間的關系加以概括,使學生有更明確的認識.另外教材以前研究的是商是整數而沒有余數的除法,雖然學生在以前的學習中也曾接觸過有余數的除法,但是學生沒有從字面上真正理解它的含義,所以本小節教材是在學生原有的基礎上對有余數除法的概念及關系式明確地概括說明。
教學重點
使學生掌握乘、除法各部分間的關系,并對乘、除法進行驗算。
教學難點
理解乘、除法的互逆關系,以及用除法意義說明一些題為什么用除法解答。
教學步驟
(一) 鋪墊孕伏
1.口算: 7×5= 9×6= ( )× 4=32
35÷5= 54÷6= 32÷( )=8
35÷7= 54÷9= ( )÷4=8
導入:我們已經做過大量的整數除法計算和應用題的練習,對于除法知識也有了初步的了解.這里我們要在原有的知識基礎上,對除法的意義加以概括,使同學們能運用這些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板書課題:除法的意義)。
演示課件“除法的意義”出示課題
(二)探求新知
1.教學除法的意義
(1)出示一組題,學生獨立列式解答.演示課件“除法的意義”出示例題
①四年級有4個班,每班40人,一共有多少人?
②四年級有160人,平均分成4個班,每班多少人?
③四年級有160人,每40人分一班,可分成幾個班?
教師提問:觀察,比較上面的3道題,為什么列式和計算方法都不同?
40,4和160在三個題中分別叫做什么數?
第②、③題分別是已知什么?求什么、怎樣算?
教師歸納:已知兩個因數的積和其中的一個因數,求另一個因數的運算,叫做除法。
(2)教學乘法驗算
教師出示:32×27=864,讓學生用以下兩種方法驗算。
驗算:或
教師提問:以上兩種算式應用了什么方法驗算的?為什么?
教師總結:過去我們驗算乘法時,用交換兩個因數的位置,再乘一遍的方法.今天我們根據乘法各部分間的關系,可以用算出的積除以一個因數,看是不是等于另一個因數。
2.反饋:
試算第69頁的“做一做”,并說出根據。
計算下面各題,然后用兩種方法驗算。
102×85 1794÷69
全課小結:
總結性提問:
(1)你今天學習了什么?
(2)除法的意義是什么?
(3)乘、除法中各部分間的關系是什么?
(4)乘、除法的兩種驗算方法各是什么?
(5)0能作除數嗎?為什么?
(三)作業
練習十五第2,5,6題。
(作者:湖南龍山縣第五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