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 客
2011-12-06 15:18 2011年12月5日今日文教A3版 易德華
文/易德華
生日那天,媽媽賞給我100元,讓我開開心心地請客,但是不能超支。我打算請三個朋友吃牛排。訂餐時,我精打細算,挑選了3份菲力牛排,每份打完折30元;1份兒童牛排25元和4杯果汁,每杯果汁3元。因為佳客來為當天生日的朋友免費贈送一份菲力牛排。所以,我仔細地計算了一下:30+30+30+25-30+(4*3)=97(元),100-97=3(元)。太棒了,媽媽給的100元夠我請客,而且還有剩余呢!
經過實踐,我學會了將數學運用在生活中,而且慢慢學著如何理財。
(作者:湖南龍山縣興隆九年制學校 輔導老師 盧桂榮)
